为了避免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发生,许多_都制订了相应的法规和条例.例如;日本消防法中明确指出,在可燃性液体、可燃性蒸气或可燃气体泄漏或者有停留危险的场所及可燃性粉尘有显著浮游危险的场所……,不得使用发火花的机械器具、工具、融物等(日本《消防法》第3章第24条第13项、第 10条第3项).日本劳动省颁布的第35号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中规定:使用者不许在可燃性粉尘或危险物存在而有发生撂炸产生火灾的场所使用发生火花或电弧至使成为点火源的机械器具、其他设备或明火(1966年12月28日劳动省令第140条2项)。日本船舶安全法危险物运输及储藏规则中第31条第 3项规定;在炸药之类的装卸及堆积场所及其附近,持有火柴、露铁工具或其他易发火的物品及带有铁钉的鞋不得进入。第101条第3项规定:油船内,持有安全火柴外的火柴、露铁工具、容易发火的物品或带铁钉的鞋类不得进入。
世界上一些_很重视防爆工具的生产和管理工作。日本于1969年即制订了有关防爆用镀铜合金制工具的标准,规定了防爆用铍铜合金制工具类的不引火性试验方法标准(JISM7002),还规定了防爆用铍铜合金制的各类工具的具体产品标准 (JISM7615-7622,JISM7628-7631).其中包括防爆用呆扳手、防爆用活扳手、防爆用桶盖扳手、防爆用圆头锤、防爆用八角锤、防爆用錾子、防爆用钢丝钳、防爆用梅花扳手、防爆用管子钳、防爆用螺丝刀(改锥)、防爆用鲤鱼钳、防爆用镐等。这些标准曾先后于1977年、1984年、1987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在 1987年重新修订的产品标准中将各产品的标准归为《防爆用铍铜合金工具类》一个标准,编号为JISM7615-1987。ANST美国标准规定了防爆防磁活扳手和管于钳,编号为MIL-W-17912C-1967。